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33个批发商被罚没828万元
2025-07-23 08:04    437    中华厨具网

3月14日,海南省工商局对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49个档口33个一级批发商存在哄抬物价、短斤缺两、商业贿赂、未建立购销台账等违法行为,分别予以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828.29万元。据悉,去年12315投诉热线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55.87万元。

33个一级批发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会上,省工商局通报了对南北蔬菜批发市场一级批发商的行政处罚。因南北蔬菜批发市场49个档口33个一级批发商存在哄抬物价、短斤缺两、商业贿赂、未建立购销台账等违法行为,分别予以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828.29万元,并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下一步,海南工商系统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蔬菜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全面加强蔬菜市场价格监测,加大打击欺行霸市,价格联盟,恶意涨价,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的力度,维护好蔬菜批发市场的经营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33个一级批发商存在“四宗罪”

一是长期操控菜价,任由各批发零售环节哄抬菜价,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海南春节期间的蔬菜市场经营秩序。调查发现,2016年1月以来,部分批发商在经营蔬菜批发过程中,与2015年全年度平均利润率相比,在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纯利润率明显增长,有的单日涨幅超过了27倍。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

二是严重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原则,长期将包装皮和蔬菜一起过称、一起计价。销售叶菜、荷兰豆、西兰花、四季豆等菜品的档口,使用纸箱或泡沫箱进行包装,每个包装箱中放置2个塑料冰瓶用于保鲜。调查发现,2个冰瓶的重量合计为6—10斤不等。销售时,整个市场统一扣除2斤毛重,多出的4—8斤冰瓶重量与蔬菜一起销售给二级批发商,增加了蔬菜成本,在此后的销售链条中,各级经营者为了保证自身利润,势必将这种额外成本层层转嫁,最后由消费者承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短尺少秤”的违法行为。

三是放任使用商业贿赂手段固定自身的经营利益,构成了商业贿赂行为。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部分档口在经营过程中,接受市场开办者给予的返利。返利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摊位费返利,返利标准为每个档口1000元-2000元/月,返利对象是市场开办者的股东或其亲属经营的18个档口;另一种是吨位返利,返利标准是根据档口每月车辆运载蔬菜进入市场的吨位数计算,每吨返还5-7元,返利对象是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时间较长、业务量大的20个档口。这两种返利行为均未签订任何协议,并且是现金给付,开办者未如实入账,接受返利的经营者也没有记账。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是严重违反相关财经纪律,长期无台账经营,内部经营管理十分混乱。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和《海南省农产品(000061,股吧)质量安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导致未依法建立台账,管理无序的混乱现象。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55万元

随后,省工商局12315调处中心肖主任通报了2015年消费领域的投诉热点。肖主任表示,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依托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共受理消费来电96222件,其中:咨询80229件、投诉14438件、举报1555件。办结93624件,办结率达97.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55.87万元,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肖主任介绍,商品类投诉量较大的分别是:通讯产品、交通工具、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家用电器、房屋类等,共占投诉总量的43.64%。

服务类投诉数量较大的分别是:互联网、餐饮和住宿、电信、制作保养和修理、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类等,共占投诉总量的27.39%。

肖主任表示,2015年,省工商部门利用“互联网+”,在全省人流量较大的商场、超市、码头设置93个远程视频投诉终端和51个景区、景点和市场监控点,使消费者投诉和咨询更方便更快捷,消费者咨询与2014年相比上升了10.21%,占受理总量的83.38%。备受关注的热点依次是,餐饮和住宿服务、通讯产品、交通工具、食品、交通运输服务(快递服务)、服装鞋帽等。

此外,微信、电视、网络购物服务等新型消费问题,也逐渐成为消费者咨询和投诉的热点。

去年工商部门对服装等21种商品进行抽检

据省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2015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万宁、文昌、澄迈、陵水、临高等9个市县工商局,开展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对床上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妇婴用品、儿童玩具、汽车配件、车用汽柴油、眼镜、手机、农资、建材、珠宝等21种商品进行抽检,共抽检商品896批(次),其中,全部项目合格的有639批(次),不合格商品有257批(次),不合格检出率28.7%。

不合格商品主要涉及家用纺织品、絮用纤维制品、凉席、蚊帐、棕纤维弹性床垫、定配眼镜、家用燃气灶小家电、鞋帽、节能灯、珠宝等,不合格商品的详细情况已在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公布。

对于抽检中发现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省工商局表示,下一步,他们将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努力提升我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李双)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