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东莞长安一米粉店老板用罂粟壳煮米粉汤获刑被罚
2024-06-27 11:32    5457    中华厨具网

广州日报讯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黄彩华、方锦妍)为了提高米粉汤的口味留住顾客,在长安镇经营一家桂林米粉店的老板陆某竟然用罂粟壳制作汤底作料给顾客食用,后在一次店铺日常检查中被公安人员抓获。3月30日下午,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作出一审宣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汤底中检出罂粟碱吗啡

50多岁的广西男子陆某在长安镇乌沙社区振荣路经营一家桂林米粉店。2015年3月,陆某开始购进罂粟壳用于桂林米粉的调味香料。在煮米粉的过程中,陆某把罂粟壳和其他十多种香料打碎混在一起,做成调味香料包,每次煮一汤料就放会一个香料包到汤中进行熬制,这些熬制好的汤就会作为桂林米粉的汤底卖给客人食用。

2015年11月23日11时许,公安人员到这家米粉店进行检查时,用罂粟碱快速检测卡对现场米粉汤料进行检测,发现其呈阳性,遂将店主陆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并从现场提取汤底一煲和香料一袋。经检测,上述汤底和香料均检验出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黄彩华、方锦妍)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广州日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