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烟台:部分商场羊肉合格证被“藏” 食药监已专项整治
2024-06-26 18:48    893    中华厨具网

胶东在线12月11日讯(记者 侯洪斌)12月1日,山东省下发了《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旨在进一步规范羊及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等环节。连日来,记者发现,烟台仍有个别商超未按《通告》要求经营羊肉及其制品。

10日上午,芝罘区南大街一家商场的肉品专卖区,冷柜中摆放着各种各样的羊肉制品,这些羊肉被塑料盒包裹,标签上注明生产厂商是菏泽一家食品企业,但在冷柜周围,并没有张贴任何检疫合格标识。冷柜的另一侧,一名商场的工作人员正将一盘盘羊肉放入柜台,这些羊肉盛放于塑料盘中,没有采取密封措施,也没有张贴任何标识。

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这些没有包装的羊肉来自烟台和内蒙古两地,并一再承诺所有羊肉的来源绝对安全可靠,但在这个专柜,检疫合格证明、生产经营许可证却没有公示出来。在幸福路一家超市内,羊肉专柜同样没有公示相应的许可证,只不过,所有羊肉制品的包装上,都有厂名、厂址、qs标识等信息,对于许可证,工作人员称“不知道需要公示”。

走访发现,芝罘区、莱山区仍有部分商超没有公示相关许可证件。《通告》规定,销售羊肉及其制品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供货商、食品店等经营业户要规范进货渠道,向屠宰主体、生产加工企业(业户)购置羊肉及制品,每批都要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生产经营许可证明等,并在销售场所公示。目前,烟台市食药监局已针对羊肉及其制品的经营管理开展专项行动,严打各种不规范经营行为,胶东在线也将对整治情况及时跟进。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胶东在线)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