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湖北京山市民13元买到霉变罐头获赔1000元
2024-06-26 18:38    1108    中华厨具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冯梓晔 通讯员 殷保平 钟继勇)12月11日,京山县市民花13元购买了发霉的猪肉风味罐头,获赔1000元。这是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京山首起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偿的案例。

记者了解到,12月7日,杨先生在城区一家超市花13元购买了二瓶某品牌猪风味罐头,打开其中一瓶准备食用时发现有黑霉,看食品上的标签,并没有超过保质期,遂到超市要求退货并赔偿。超市老板联系厂家代理商前来处理,只同意退货并赔款300元,杨先生不接受,他看过食药监部门的宣传单,认为按新《食品安全法》可以获赔1000元,随即向食药监部门投诉。

京山县食药监局新市分局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对超市老板进行宣传教育,并对相关商品进行查扣。

12月11日,京山县食药监局新市分局召集超市老板、厂家代理商和杨先生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超市老板退还13元货款,按照新《食品安全法》向杨先生赔付现金1000元。

食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施行后,对违法行为,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价款的10倍或损失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赔偿。设立千元最低赔偿金,从根本上消除了消费者由于购买金额较小,不愿找麻烦的顾虑,同时也对商家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督促其守法经营。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荆楚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