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奕桔报道 根据师市《转发关于印发兵团食品安全团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石食安办电〔2016〕1号、我团认真按照《兵团食品安全团建设工作综合评价细则》兵食安办发〔2015〕11号文件要求,开展自查,我团连续多年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已初步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经营销售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并设有专职食品监管人员,经费保障到位,食品安全协管员正常有效的开展工作,已初步达到创建条件。于2016年1月13日成功申报兵团食品安全团。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中国食品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