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安全,维护我市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禹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添加物质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等。二是对全市食品经营者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经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安全(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严格依法处理。三是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校园周边、旅游景点、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学校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场所;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鲜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餐饮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四是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豆制品、糕点、酒类、调味品、儿童食品、即食食品和各类节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专项整治要结合日常监管实际,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充分运用监督抽检结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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