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户外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净化旗容旗貌,提升城市形象,营造公平和谐的户外广告经营环境,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了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整治目标。此次行动重点整治辖区内主要街道沿路两侧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户外广告。重点整治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审批擅自发布的各类户外广告,尤其是涉及医疗、药品等需经审批而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发布的户外广告;各主干街道范围内,无城管设置手续或设置手续超期的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牌、交通标志广告、路灯杆广告;涉及医疗、药品、保健品、房地产等涉嫌违法违规的户外广告;依法登记但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广告样件内容发布和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地点、期限、形式、数量发布或应当标注登记证号而未标注的各类户外广告;不规范用字、滥用成语等违反相关语言文字管理规定的户外广告。
二是督促自查自改。组织广大户外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认真学习《广告法》和《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各户外广告设置商家认真开展自查,切实履行各广告发布者义务。同时,向违章户外广告发布者下发整改通知书,由广告设置者按要求进行自行整改。对于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广告进行清理拆除,依法严查。
三是开展联合巡查。与相关执法部门积极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加大户外广告巡查力度,做到政策宣传在先,规范管理在后,督促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办理登记手续、规范广告用语和广告内容,取得了良好效果。
目前,共检查户外广告198条,责令整改23条,拆除过期广告3条,下达《行政指导劝诫书》4份。(苏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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