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福建省人大代表田毅欣:应加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
2024-06-26 10:39    8772    中华厨具网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于1月11日至15日在福州举行,福建省人大代表田毅欣领衔代表团在会议上提出,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特别是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安全问题严重危害百姓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应加强福建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

田毅欣说,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虽对违反食品安全问题作出规范打击的法律框架,但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安全问题仍未能面面俱到,且长期以来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成本低、社会诚信制度缺失,导致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制假猖獗。

田毅欣介绍,根据《福建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鼓励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组建行业协会或者加入相关食品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应当真实、公正地报道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状况,加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外,《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和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环保,保持清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或者变质的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或者记录。

田毅欣还介绍,关于法律责任,《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并可没收用于违法生产加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中未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问责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胡美东)

以上转载中国食品网(标注来源:中国日报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