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高仿“胖哥俩肉蟹煲” 集美一家餐饮店“蹭名牌”被罚
2024-06-25 12:23    4227    中华厨具网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燕杰) 从店招名称、商标图文样式到菜单内容、菜品形式,都高度“拷贝”品牌连锁企业“胖哥俩蟹煲”,集美一家餐饮店因这种高调“蹭名牌”的行径,被市场监管部门以商标侵权案查处,并开具了2.3万元的“罚单”。

日前,集美区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胖哥俩”商标权利人——嘉兴盐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举报,反映灌口某餐饮店未经其许可,擅自在自家店铺招牌上使用与“胖哥俩”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标识,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权,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

接到举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这名为“胖哥哥俩肉蟹煲”的餐饮店,在店招及菜单上,均使用了与注册商标“胖哥俩”高度相类似的图文商标。其中,该店图形商标与“胖哥俩”相似,都是圆圈里有两个厨师头像,仅在厨师帽顶部形状以及眼镜、胡须、领巾等细节上做了微调;文字商标也采用了与“胖哥俩”注册商标相同的个性字体。不仅如此,该店与商标权利人“胖哥俩肉蟹煲”一样,也主营肉蟹煲等特色煲类餐品。

面对检查,该店经营者无法提供相关商标品牌授权文书。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经营使用的商标标识与权利人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属于典型的“蹭名牌”的行为。最终,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责令“胖哥哥俩肉蟹煲”经营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做出罚款人民币23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厦门日报 陈泥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