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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第49期)
2024-06-25 09:49    9370    中华厨具网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饮料和制品10大类食品共527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出2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和农兽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10大类食品共527批次食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04批次,合格100批次,不合格4批次;速冻食品98批次,合格97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65批次,合格63批次,不合格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62批次,合格60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60批次,合格57批次,不合格3批次;糕点44批次,合格43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1批次,合格28批次,不合格3批次;酒类30批次,合格29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21批次,合格19批次,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12批次,合格11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江西美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优质小麦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新余高新区何记食品厂生产销售的鲜汁肉包(速冻熟制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上饶市广信区乐卖特美地印象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江西好好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葛根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赣州市犹江岭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天然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家时尚菜餐饮店销售的,标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洁尔消毒餐具配送中心生产的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6.由江西华润万家商业有限公司第一街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郭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老巴(五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7.由于都华鑫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迎宾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8.由江西财富广场有限公司铅山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怀玉山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井竹青葛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9.由江西华润万家商业有限公司第一街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郭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老巴(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问题

1.由上饶市嘉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鱼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嘉百乐特级金标生抽,全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南昌市西湖区杨帆菜馆销售的腌腊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江西饶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饶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饶州酒,己酸乙酯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4.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罐里炆肉餐饮店销售的腌腊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江西青龙集团商厦有限公司体育中心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珍香海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尚轩辣椒酱,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南昌市富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蓝莓面包,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江西黑鸭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卤鸭锁骨,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1.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陈舟水产品店销售的皮皮虾,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安福县世纪华联百货超市销售的小米椒,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婺源县家润福威威水产品销售中心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黑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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