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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第196期)
2024-06-25 09:47    9804    中华厨具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糕点、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大类食品2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北海市菜丁文明市场235号摊庞以美销售的“腊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微信小程序“多多买菜”(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的“林养乌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钦州市钦北区庞记水产店销售的“麻虾”,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微信小程序“多多买菜”(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的“新鲜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防城港市防城区中心市场228号摊黄仕平销售的“黑腊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一)柳州市“鹿寨县寨沙镇佳得福超市”销售的“黄花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柳州市“鹿寨县佳佳润超市”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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