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全聚德、广顺兴等6家单位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查处
2025-08-26 09:11    9639    中华厨具网

中新财经2月17日电 据北京通州市场监管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通州区全聚德、广顺兴等6家餐饮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通报如下:

1、北京顺通达晟商贸中心(大连海鲜斑鱼火)。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太平庄村委会北450米。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花庄店(全聚德)。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环球大道1号院3号楼rd-05。存在水池混用(洗池洗菜池)混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小布点儿文化有限公司(小布点儿乐园)。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公园16号。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靓钰祥(北京)餐饮有限公司(广顺兴)。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观音庵南街2号院3号楼1至2层102。存在未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及食品原料贮存有交叉感染风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北京梓鑫嘉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妙侬粥店)。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委会西810米。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水西庄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第三餐厅(魏家凉皮(通州潞河店))。营业场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7号1-1栋-3号。存在食品加工、贮存场所环境脏乱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