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保健食品标志管理拟出新规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2025-08-26 09:11    3664    中华厨具网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3月21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标志为依法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的专有标志,保健食品最小销售包装应当标注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标志应当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图案,按照等比例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清晰易识别。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在生产经营场所、专区专柜等位置使用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标志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样式等比例变化,但不得变形、变色。非保健食品不得冒用、盗用保健食品标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1日。(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李晶晶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