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国庆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4期)
2024-06-25 08:08    3573    中华厨具网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蜂产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15大类食品8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3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建邺区买德乐生活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武汉古琴台酒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图镇苦荞酒(银荞),酒精度(20℃)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规定。

二、高淳县淳溪菱花豆腐铺销售的五香豆干,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高淳县淳溪菱花豆腐铺销售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润集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芜湖金新茶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茉莉花茶,三氯杀螨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南京市雨花台区弥牛火店销售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南京韩鲜生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南京市建邺区建双鲜水果店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