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广东梅州城区污水处理费实施分步调整
2025-08-11 07:23    7110    中华厨具网

在前期开展成本监审和举行价格听证会的基础上,经广东省物价局和市政府批准,市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将对梅州城区(含梅县县城)污水处理费实施分步调整。污水处理费缘何再次调整?如何调整?将给市民带来多大的影响?带着这些市民关注的问题,记者23日采访了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

调整污水处理费符合国家政策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推进污水处理收费改革、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是国家的统一部署,也是贯彻节能减排政策、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符合“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要求。去年9月,梅州城区污水处理费曾经作过一次调整,综合平均征收标准由每立方0.1元调整为0.5元。今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制定了我省不同地区和不同收费性质的污水处理费指导标准,其中梅州市城区的污水处理费指导标准为每立方米0.9元;各县(市)城区的污水处理费指导标准为每立方米0.8元。由此可见,我市污水处理费现行标准仍大幅低于省的规定。

居民征收标准全省最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中,梅城0.5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综合平均征收标准属于较低水平,特别是对居民生活用水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仅为0.3元/立方米,是全省的最低水平。此外,现行征收标准与污水处理实际成本仍有一定差距,根据梅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梅州市清源水质净化中心生活污水处理成本的监审结论显示,今年1至8月实际处理污水854.48万立方米,污水处理总成本678.56万元,单位成本为0.794元/立方米。

根据市物价局通知要求,梅州城区污水处理费实施两步调整,第一步调整从2010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即今年12月消费的水量),综合平均征收标准由每立方米0.5元调整为0.8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0.3元调整为0.57元;第二步调整从2011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综合平均征收标准由0.8元调整至0.9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0.57元调整为0.66元。

人均增支不足总收入的0.2%

污水处理费调整后将给市民带来多大的影响?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为市民算了一笔账:据统计部门的统计,2008年梅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09元,同期人均年用水量为56.4立方米;按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提高0.27元(由现行0.3元调为0.57元)计算,调价后第一年人均增加支出15.23元,占总收入的0.13%;按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提高0.36元(由现行0.3元调为0.66元)计算,调价后第二年人均增加支出20.3元,占总收入的0.17%。

此外,政府在批准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同时还明确规定:对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社会救济户和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发证的特困职工家庭及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免收污水处理费。

来源:行业资讯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