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了保护公众健康、保障药械组合产品生产的安全和有效,fda最新提出了药械组合产品生产的cgmp要求。据悉,该项提议在联邦纪事上正式公布,并向wto/tbt通报,目的是在正式实施前,让相关利益方有机会提交评论意见。对该项提议的任何建议和评论要求在2009年12月22日之前提交。
fda在联邦纪事上宣布了题为“药械组合产品cgmp”指导草案的可行性。当时,fda收到了大力支持该项监管提案的15项评论。在认真审议这些评论后,为了最大程度地确保药械组合产品cgmp的一致性和适应性,fda决定为药械组合产品规定具体的cgmp要求,通过为这些产品的cgmp申请提供清晰透明的监管路径,以确保药械组合产品生产的安全和有效。
虽然cgmp确立了对药品、医疗器械、生物制品和硬件配置设备的不同要求,却没有任何规范的阐明或解释,当这些产品组合在一起成为一种药械组合产品时执行何种标准。在现实中,fda往往是根据首要作用模式,当判断一种组合产品以器械作用为主时,根据联邦法规医疗器械cgmp实施检查,含药部分单独按照药品cgmp进行检查。这种药械组合产品cgmp要求的缺乏很可能导致其组成部分适用多种cgmp要求,进而导致检查中产生不一致,影响产品的安全和公众健康,同时还可能造成冗余检查和重复检查,增加企业成本,加重fda检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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