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5月27日在京召开“开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市场”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在相关领域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并向社会正式发布《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慢充、快充等各类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市场,包括居民客户在自有产权或拥有使用权的停车位(库)建设的充电设施。
影响电动汽车普及的充电问题有了新进展。《意见》明确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慢充、快充等各类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市场,包括居民客户在自有产权或拥有使用权的停车位(库)建设的充电设施,及其他非居民客户(包括高压客户)在公共区域建设的充换电设施。公司在充换电设施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并投资建设因充换电设施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在国家出台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前,居民低压客户及居民社区配套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其他客户执行国家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
但是,《意见》明确,对于个人自建充电桩,需要满足个人有固定车位、小区物业同意等条件。
据了解,截至2013年底,国家电网公司已建成400座充换电站、1.9万个充电桩。2014年上半年计划再建设65座充换电站、3000个充电桩。但这些充电桩的数量显然无法满足电动汽车真正推广后的使用需求。此前北京等地也爆出购买电动汽车的用户打算自建充电桩遭遇瓶颈的难题,包括私人自建充换电设施手续繁杂、电价不清晰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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