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内容有哪些?申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申报要求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1〕263号)要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一、试点示范内容
主要包括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两个方面,详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附件2)。
二、报送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解决方案须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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