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高化妆品消费监管力度,净化我市化妆品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强化自查整改、主题宣教、指导提升,高质量推进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一是强化自查整改。全市共摸排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240家,督促企业按照自查工作重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违法化妆品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截止目前,未发现化妆品经营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主题宣教。通过培训授课、座谈交流、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市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使用单位深入学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提高法律意识,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共开展宣贯培训386次,培训1569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1600余册。
三是强化指导提升。指导16家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加强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实名登记和日常管理,督促317家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切实提高规范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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