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消息,为明确任务、规范管理,充分发挥食品监察专员在食品监察与协调上的作用,近期,云南省食品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省食品监察专员的工作职责。
一是食品监察专员在省食品委员会、省食品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行使食品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二是参与研究、制定全省食品工作规划。
三是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部门食品监管责任的实施情况,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大力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食品监管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督查。
五是参加重大食品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六是负责与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市食品委员会办公室的沟通、联络,综合协调食品信息化建设工作。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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