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食品市场监管规定5月起实施
2024-05-31 16:59    6845    中华厨具网

从5月1日起,各大超市与市场的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的销售,必须具备保障食品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标准,冒用、使用伪造“绿色”认证标志的企业与个人,将可处以*高三万元的罚款。

4月10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商务部出台的《流通领域食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商务局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明确了食品市场监管规定,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将有效规范食品流通秩序,保障食品消费。

据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处长温尚志介绍,《办法》要求各大市场必须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至少保存二年。还必须向食品经销商索要有关食品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的复印件备查。对不合格食品要实行退市制度。食品批发、零售市场必须设立负责食品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管理人员,监控本市场的食品状况。同时,市场与食品经销商之间必须签订食品保证协议,明确食品经营的责任。

温尚志表示,《办法》的出台主要是要求市场建立保障食品的管理制度,达到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可追溯,从而保障食品。一方面也是规范商家食品经营行为,保障市民食品消费。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办法》细则,具体包括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进货时间、产地来源等内容);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