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进入健力宝时,“健力宝之父”李经纬被羁押,健力宝情况失控,角逐这个民族饮料的暗战进行得如火如荼。
张海的入主,让很多人感到意外。
不过,他很快就陷入收购资金支付困难之中,其承诺的1亿元国债订金也不能兑付。
此时,张海必须要找到能够“摆平”各方关系的人。于是,张海找到了叶红汉和香港上市公司裕兴科技的老板祝维沙,由此,祝、叶二人正式入局健力宝收购。
叶、祝的入局使得收购如期进行。而正是这四年前的收购疑云,使如今的张海身陷囹圄,为他所谓“替罪、替死”的命运埋下了伏笔。
根据法庭调查结果,2002年5月,张海、叶红汉和祝维沙利用武汉市正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取代之前的财务公司浙国投,与三水公投签约收购了健力宝饮料厂的股权。
在正天公司中,张、叶、祝三人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0%、32%和28%。
检方指控认为,张海的收购行为是“用健力宝的钱收购健力宝”——2002年4月至2003年12月间,张海指使公司执行总裁张金富等人,以周转资金、订购白沙糖、支付订金等名义从健力宝集团划款付给三水公投作为股权转让金。同时,张海还有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健力宝集团资金的事实。
对此,张海的律师张民认为,如果收购行为本身被法庭认定为有罪,那张海也是职务行为,因为张海是受正天科技公司董事会的委派而入主健力宝集团的。
健力宝的股东是健康产业公司、casa公司、三水公投公司,其中健康产业公司是控股的大股东。而健康产业的大股东是正天科技公司,是健力宝集团的实际控股人,能够委派或任命健力宝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董事。
张海的身份问题涉及本案的犯罪主体问题,争论十分激烈。
评论:民事纠纷刑事化?
在张民看来,本案来源于股东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而举报为刑事犯罪,报案资料本身就具有不完整性和片面性,在侦查和起诉阶段,受诸多主客观原因的影响,本案仍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混淆行为主体、犯罪构成要件不具备的问题,因此,指控的犯罪不成立。
一位业内专家认为,近年来,股东之间的矛盾,无论是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之间,还是民营资本相互之间的矛盾,都出现了愈演愈烈的趋势。而这种矛盾产生的根源,在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健全。
而更可怕的是在解决争议的方式上,屡屡出现民事纠纷刑事化现象。
健力宝集团的崛起和没落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当年从一个小小的乡镇企业,发展为民族饮料产业里惟一能够对抗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的品牌,却没有跟上市场环境的变化,管理体制上的僵化、人事动荡频繁,导致健力宝集团的经营业绩急速下降,面临着被淘汰出市场的危险。
如今,随着张海案拖延一年多后的开庭,健力宝迷局似乎有了终局的迹象。对健力宝来说,还有重新发力的机会。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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