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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话实说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在哪?
2024-05-29 01:10    3342    中华厨具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4日讯 (记者 施晓娟)随着我国慢性病高发及营养不均衡导致疾病发生人数不断增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需求日益攀升。然而,很多消费者对此认知程度并不高。到底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这种食品“特殊”在哪?近日,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了详细的科普解读。

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在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此类食品不同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目前越来越多来自各科室的医生及临床营养师认可特医食品作为营养支持治疗的作用,在改善患者营养状态、减少并发症发生风险、缩短住院天数等方面都有显著效果。”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介绍。

据了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分为供1岁以下婴儿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供1岁以上人群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所谓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指:早产儿或低出生体重婴儿,因其出生时尚未发育完全,出生后需要特殊的营养供应,帮助其在母体外追赶生长;部分婴儿出生后,由于自身原因,其消化系统无法吸收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的整蛋白(乳蛋白),若不慎食用整蛋白,会造成过敏反应。由于特殊体质的“挑剔”,这些宝宝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食用“特制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根据不同临床需求及适用人群,供1岁以上人群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选择食用。

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部分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可能无法通过正常饮食获得充足的营养支持,从而导致营养不良、消瘦、甚至引发其他疾病,严重影响病人的治疗及康复。全营养配方食品食用方便,且含有人体所需的全部营养成分,不能正常饮食的病人可以通过仅食用此类食品就能获得身体所需的全部营养,仍可以正常饮食的病人也可将其作为部分营养补充。同时,由于这类产品属于营养补充型配方食品,不仅适用于病人,具有相应营养需求的其他人群也可选择食用。

由于不同年龄段人群所需营养不同,全营养配方食品划分为适用于1-10岁人群及10岁以上人群两类。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者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以肿瘤疾病为例,据国家癌症中心调查,我国肿瘤患者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高达57%,只有29%的肿瘤患者能得到营养治疗,20%的恶性肿瘤患者直接死亡原因是营养不良而非肿瘤本身,肿瘤患者生存率与营养支持治疗有着密切关系,肿瘤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成为肿瘤患者提供营养治疗的新手段。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有时会出现吞咽功能障碍,导致营养不良、误吸、肺炎、心理与社会交往障碍等多种并发症,为保障其健康,此类人群往往需要“帮手”助其正常饮食,这个“帮手”叫做特殊医学用途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增稠组件),此类食品以碳水化合物为基础,含有一种或多种增稠剂,加入到流体食物中使用时,可以提高流体食物的黏稠度或形成凝胶,从而改变食物的物理性状,防止或减少误吸的发生。此类食品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因此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

如何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建议消费者,在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首先要选择正规渠道。在我国,特医食品可以通过医院、药店、商超、网络等渠道购买。消费者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选择适合自身的产品,购买时留存购货凭证以备维权。

其次,选购时要查看标签标识。选购特医食品首先要仔细查看标签标识的信息内容,产品标签正面会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规格)、注册证号、适用人群以及“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提示语等内容;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

同时,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发布后,特医食品企业正在逐步使用“小蓝花”专属标识。

此外,要注意适宜人群及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合规产品标签中应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另外,还需要了解如果配置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警示说明。若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向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咨询。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我国实行非常严格的准入制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申报企业的生产能力、检验能力及研发能力进行全方位审核,同时会对申报产品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等材料进行技术审评,对工厂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审评审批后,获得注册号“国食注字ty+8位数字”,换言之,通过注册的特医食品安全性、临床效果有保障。

同时,特医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也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其进行虚假宣传。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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