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建立香料法规的是德国和美国。在工业发达国家的食品香料法规中值得重视的是美国及欧洲理事会的法规。美国的食品香料立的基础工作由fema(flavour extract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即美国食品香料和萃取物制造者协会担任,其结果得到fda认可,他们对经过适当评价的食品香料以肯定者的形式发表,并冠以gras
(即通常认为)的fema号码。a冠以gras
称号的食品香料在美国可以以gmp(即良好制造
实践规范)形式使用。到目前为止已公布了20批gras食品香料(*近一批为2001年12月
发表)。gras fema号码已从2001号开始已编
到4023号,即已有3023种香料物质获得fema
编号。列入gras目录的食品香料也不是一成不
变的。随着科技进步到毒理学资料的积累以及现代分析技术的提高,每隔若干年时间,再新升评价一次,重新确定gras身份。到目前为止原有gras fema编号的四种食品香料已被取消其gras称号,即在食品香精中禁止使用。
欧洲理事会的食品香料法规类同于iofi的
规定,它们采用“混合体系”来为食品香料建立法规。
iofi(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flavor in—dustry)即食品香料工业国际组织成立于1969年8月,总部设于比利时的布鲁塞尔,科学秘书处设于瑞士日内瓦。根据实践经验和提高工作效率,1979年在日内瓦重建,总部和科学秘书处均设在日内瓦。iofi的成员为世界上食品香料香精主要生产国的*食品香料香精工业协会。它的任务是通过科学的工作制订出能为全体成员国接受的食品香料法规,以克服非关税贸易壁垒,促进食品香料香精工业的健康发展。iofi的食品香料法规为混合体系,即对于有已知毒性的天然香料规定它们在食品香精或*终食品中*高限量;对于人造食品香料以肯定者的形式加以管理,即规定哪些人造食品香料可以使用;对天然等同的食品香料不必列出。1978年iofi制订了实践法规,1985年该法规出了版并以英、法、德、意、西班牙等多种文字出版,本法规可为我国食品香料香精立法和管理借鉴。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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