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进出口食品包装8月起实施新规定
2024-05-28 13:56    1415    中华厨具网

为有效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确保进出口食品卫生,从8月1日起,进出口食品包装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或有毒有害材料加工生产与食品直接接触包装。

根据即将执行的新规定,我国将对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和食品包装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由检验检疫机构对备案企业生产的食品包装容器实施周期检测。条例明确规定,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原料(包括助剂)及产品都必须符合相应的卫生技术法规强制性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或有毒有害材料加工生产与食品直接接触包装。

据悉,目前广东检验检疫局辖区内共有各类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300多家,产品涵盖盒、筐、罐、箱、瓶、碗、玻璃纸等近30种,生产包装的材料有塑料、木料、铝膜、纸张、pvc等。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是指已经与食品接触或预期会与食品接触的进出口食品内包装、销售包装、运输包装及包装材料。

检疫部门表示,由于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对生产环境的卫生要求十分严格,某些中小企业往往不能完全达到标准。新法规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各辖区的进出口食品质量,对相关企业的生产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广东检验检疫部门还提醒广大出口食品企业,要及时修订原料采购合同的质量标准条款,提早向为其提供食品内、外包装的生产企业告知以上规定,索要出口包装检验检疫合格证书,以免8月1日执行新规后,影响正常出口;另外,进口包装及材料供应商要按后续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备案工作。 (记者商琦 通讯员吴恂)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