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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鲜”风波大事记
2024-05-28 13:45    1452    中华厨具网

■2003年3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加强乳品市场“复原乳”管理问题提出提案。

■2003年6月中国奶业协会根据提案建议,召开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和鲜奶标识研讨会。

■2004年5月9日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颁布。

■2004年8月1日,由食品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编写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出版。

■ 2004年11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奶业协会表示将反“禁鲜”抗争到底,并向全省消费者至*。

■ 2004年12月6日,八省市地方奶协云集北京联名举行反“禁鲜”研讨会。

■ 2004年12月27日,在四川成都举行十五个省市地方奶协反“禁鲜”研讨会,并联名把反对意见报国家有关部门。

■ 2005年1月8日,中央领导在接到五院士联名上书后批示,指示质监总局国标委重视院士专家所反映和提出有关指南的“禁鲜”问题,广泛听取专家和中国奶协的意见。

■ 2005年1月28日,国标委召集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农业部、发改委有关部门举行次“禁鲜”内部研究协调会议。

■ 2005年2月2日,国标委召集中国奶协、国家农业部、国家卫生部、中国乳品协会等单位召开液态奶“鲜”字标识专家研讨会。

■2005年3月10日,对、“禁鲜”正式表态,国标委对“指南”作出修改。

■2005年9月29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出《关于公布部分企业库存食品标签延期使用的通知》(国标委农轻[2005]76号)。

■2006年4月13日,十九省市在西部奶业发展高峰论坛会上再次向国家农业部等政府部门提出解决“禁鲜令”的呼吁。

2006年5月31日,国标委发出的“关于对库存标签延期实施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通知”指出:凡符合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及相关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可延期使用至2006年11月1日。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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