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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食品添加剂保质期标注方法
2024-05-28 11:13    6506    中华厨具网

根据国标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规定,在包装上的食品标签应同时标注食品的保质期和保存期。所谓食品的保质期是指食品*佳的食用期。保存期则是食品*终的食用期。还有一个商业名词称为货架期,它与保存期同义。显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还可以食用。若超过保存期,就应该从货架上撤下来,不允许再销售了。食品添加剂也是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根据标签法,同样应标注添加剂的保质期和保存期。食品添加剂的保质期是指它的物理性状、化学指标、卫生指标均符合产品的质量标准,没有发生量和质的改变。若超过保质期,但还在保存期内的添加剂,它的物理性状,在贮存过程中,因吸湿或轻度氧化起了一些变化,局部形成结块或色泽变深,如山梨酸盐、蔗糖酯等。某些质量指标,也可能有所改变,但仍在合格范围之内,对使用效果没有太多的影响。若超过保存期的添加剂,属过期失效的产品,就不能再使用了。

目前,生产添加剂的多数企业,在产品标签中,只标注保质期而没有保存期这样,就无形中把保质期视同保存期,为了流通和贮存的需要,企业必然把保存期规定的时间拉长,其结果是保质期内的产品不能保质,影响了企业的质量信誉。

如何正确标注添加剂的保质期,下述几种方法可供参考。

1.分别标注。如保质期一年,保存期二年。

2.如保存期内的添加剂仍能保质,可标注为保质期二年,保存期二年或保质期、保存期二年。

3.参照药品的标注法和生产日期并列,如

生产日期:2003.10.17有效期至:2005.10.17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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