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裹衣花生 qb 1733.3-93
━━━━━━━━━━━━━━━━━━━━━━━━━━━━━━━━━━━━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裹衣花生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经裹衣、烘烤或油炸或溶糖裹衣等工艺制成的酥、脆裹衣花生。
2 引用标准
gb 317 白砂糖
gb 1354 大米
gb 1355 小麦粉
gb 1533 花生仁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1 食品中黄曲霉b1允许量标准
gb 7100 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
zbx 31005 麦芽糖饴(饴糖)
qb 1733.1 花生制品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3 产品分类
3.1 淀粉型 指外衣以大米粉、小麦粉及其他淀粉为主要原料,经裹衣、烘烤或油炸、择料等工序制成的具有酥脆特点的裹衣花生。如鱼皮花生等。
3.2 糖衣型 指外衣以白砂糖为主要原科,经裹衣等工序制成的糖衣花生制品。如糖皮花生等。
3.3 混合型 指外衣以淀粉和白砂糖为主要原料,经裹衣等工序制成的具有酥、脆、香特点的裹衣花生制品。如多味花生等。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
a. 花生仁应符合gb 1533的规定;
b.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的规定;
c. 大米应符合gb 1354的规定;
d. 小麦粉应符合gb 1355的规定;
e. 麦芽糖饴应符合zbx 31005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
│ 要 求
项 目 ├──────────┬──────────┬─────────
│ 淀 粉 型 │ 糖 衣 型 │ 混 合 型
─────┼──────────┼──────────┼─────────
│ 色泽基本均匀,表面稍│ 本色洁白,着色鲜艳,│ 色泽基本均匀
色 泽 │ 有光泽 │色泽基本均匀 │
─────┼──────────┼──────────┼─────────
│具有花生香味及该品种│味甜,具有花生香味。│具有花生香味及该品
滋味和气味│应有的滋味。无焦苦味│无焦苦味、哈喇味及其│种应有的滋味。无焦
│哈喇味及其他异味 │他异味 │苦味、哈喇味及其他
│ │ │异味
─────┼──────────┼──────────┼─────────
│ 近似椭圆形,颗粒大 │近似圆形或椭圆形,颗│近似圆形或椭圆形,
│ 小较均匀 │粒大小较均匀,无粘结│颗粒大小较均匀
形 态 │ │粒、无未裹衣粒。返砂│
│ │晶花点明显突出 │
─────┼──────────┼──────────┼─────────
│ 酥脆,内仁无不熟或 │ 芯酥,皮略松脆 │皮酥脆,芯酥,内仁
组 织 │ 过火,表面略有龟纹, │ │无不熟或过火
│ 但不粗糙 │ │
─────┼──────────┴──────────┴─────────
杂 质 │ 无外来杂质
─────┴───────────────────────────────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
项 目 │ 指 标
─────────────────┼──────────────
净含量允许公差 % │
≤100g/包 │ ±5.0
101~250g/包 │ ±4.0
〉250g/包 │ ±3.0
│ 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于标明量
─────────────────┼──────────────
水 分 % ≤ │ 4.5
─────────────────┼──────────────
酸 价(以脂肪计) ≤ │ 5.0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 │ 0.25
─────────────────┴──────────────
4.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gb 7100和gb 2761的规定,指标见表3。
表 3
──────────────────┬─────────────
项 目 │ 指 标
──────────────────┼─────────────
砷(以as计) mg/kg ≤ │ 0.5
──────────────────┼─────────────
铅(以pb计) mg/kg ≤ │ 0.5
──────────────────┼─────────────
黄曲霉b1 μg/kg ≤ │ 16
──────────────────┼─────────────
食品添加剂 │ 符合gb 2760规定
──────────────────┼─────────────
总数,(出厂) 个/g ≤ │ 750
(销售) 个/g ≤ │ 1000
──────────────────┼─────────────
大肠菌群 个/100g ≤ │ 30
──────────────────┼─────────────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及致病性球菌) │ 不得检出
──────────────────┴─────────────
5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照qb 1733.1的规定执行。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厦门食品厂、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彩霞 董焰生 陈岩。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3—04—15批准 1993—12—01实施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