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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法白酒 qb 1498-92
2024-05-28 10:47    2554    中华厨具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液态法白酒 qb 149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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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态法白酒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薯类、糖蜜为原料,经液态法发酵蒸馏而得的食用酒精为酒基,再经串香、勾兑而成的白酒。

2 引用标准

gb 5009.48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10343 食用酒精

gb 10344 饮料酒标签标准

gb 10345.1~10345.8 白酒试验方法

gb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材料

所用酒基必须符合gb 10343的要求。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见表1。

表 1

───┬────────────────┬──────────────

项 目│ 优 级 │ 普 通 级

───┼────────────────┴──────────────

色 泽│ 无色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

香 气│具有纯正、舒适、协调的香气 │ 有较纯正、协调的香气

───┼───────────────┼──────────────

口 味│具有醇甜、柔和、爽净的口味 │ 有较醇甜、柔和的口味

───┼────────────────┴──────────────

风 格│ 具有本品的风格

───┴───────────────────────────────

3.3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见表2。

表 2

───────────┬───────────┬────────────

项 目 │ 优 级 │ 普 通 级

───────────┼───────────┴────────────

酒 精 度 %(v/v) │ 25.0~55.0

───────────┼───────────┬────────────

总酸(以乙酸计) g/l │ 0.30~1.00 │ 0.20~1.00

───────────┼───────────┼────────────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g/l│ 0.40~1.00 │ 0.20~1.00

───────────┼───────────┴────────────

固形物 g/l │ ≤0.60

───────────┴────────────────────────

注: ①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v)。

②酒精度40.0以下[含40.0%(v/v)],固形物可不大于0.70。

3.4 卫生要求

卫生要求见表3。

表 3

──────────────┬──────────┬──────────

项 目 │ 优 级 │ 普 通 级

──────────────┼──────────┴──────────

甲 醇 g/l │

──────────────┤ ≤0.40

杂 醇 油 g/l │

──────────────┼─────────────────────

铅 mg/l │ ≤1.00

──────────────┴─────────────────────

注:卫生要求的各项指标按60%(v/v)折算;40% (v/v)以下[含40%(v/v)],按实际酒度折算。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的试验方法按gb 10345.1~10345.8执行。

4.2 卫生要求的试验方法按gb 5009.48执行。

5 检验规则

按gb 10346执行。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gb 10346执行。标签标志按gb 1034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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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山东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洪浦 孙锦竹 王培香 朱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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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2-06-08批准 1993-02-01实施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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