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五香猪排罐头 qb 1360—91
conned spiced pork cho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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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五香猪排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或冷冻的猪排为原料,经加工处理、油炸、调味、装罐、密封、制成的五香猪排罐头。
2 引用标准
gb 1534 花生油
gb 1535 大豆油
gb 1536 菜籽油
gb 1537 精炼棉籽油
gr 8937 食用猪油
gb 5461 食用盐
gb 317.1 白砂糖
gb 2717 酱油卫生标准
gb 7652 八角
gb 10781.3 米香型白酒
gb 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 5009.16 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
gb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
qb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 1007 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zbx 70004 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
zbx 70005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3 术语
3.1 骨肉脱离
开罐后倒在盘内作感官检验时,骨肉有自然分离现象。
4 产品分类
五香猪排罐头的产品代号为11。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材料
5.1.1 猪排 使用第5~6根肋骨以后的脊椎骨部位的大排,新鲜或冷藏良好,无异味,色泽正常者。
5.1.2 植物油 应符合gb 1534、gb 1535、gb 1536或gb 1537的要求。
5.1.3 食用猪油 应符合gb 8937的要求。
5.1.4 食盐 应符合gb 546l的要求。
5.1.5 白砂糖 应符合gb 317.1的要求。
5.1.6 酱油 应符合gb 2717的要求。
5.1.7 白酒 应符合gb 10781.3的要求。
5.1.8 八角 应符合gb 7652的要求。
5.1.9 胡椒粉 采用干燥,无杂质、霉变之黑色或白色胡椒粉,香辣味浓郁。
5.1.10 玉果粉 棕黄色,干燥无杂质,无霉变之粉末,香味浓郁。
5.1.11 桂皮、丁香 干燥,无霉烂,香味正常。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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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优 级 品 │ 一 级 品 │ 合 格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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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 泽│肉色正常,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酱红色或棕红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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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 味│具有五香猪排罐头应有的滋味和气味, 无异味
气 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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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块组织软硬适度; 块│肉块组织软硬较适度; │肉块组织软硬尚适度, 块形
组织 │形长度50~80mm, 大小│块形长度50~80mm, 个│长度50~80mm, 个别块允许
│大致均匀, 块形完整; │别块允许骨肉脱离; 允 │骨肉脱离; 允许添秤小块两
形态 │允许添秤小块一块 │许添秤小块两块 │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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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理化指标
5.3.1 净重 应符合表2中有关净重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净重应不低于标明重量。
5.3.2 固形物 应符合表2中有关固形物含量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固形物重应不低于规定重量。
表2 净重和固形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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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 重 │ 固 形 物
罐 头 ├──────┬──────┼─────┬──────┬──────
│标明重量(g) │允许公差(%)│含量%) │规定重量(g) │允许公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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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 │ 425 │ ±3.0 │ ≥85 │ 362 │ ±9.0
962 │ 340 │ ±3.0 │ ≥85 │ 290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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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氯化钠含量 1.0%~2.0%。
5.3.4 重金属含量 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重金属含量 单位: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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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锡(sn) │ 铜(cu) │ 铅(pb) │ 砷(as) │ 汞(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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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200.0│ ≤5.0 │ ≤1.0 │ ≤0.5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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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5.5 缺陷
样品的感官要求和物理指标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计作缺陷。缺陷按表4分类。
表4 样品缺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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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缺 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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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明显异味;
严重缺陷 │ 硫化铁明显污染内容物;
│ 有有害杂质, 如碎玻璃、外来昆虫、头发、金属屑及长径大于3mm已脱落
│的锡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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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般杂质, 如棉线、合成纤维丝、猪毛及长径不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
一般缺陷 │ 净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
│ 固形物重公差超过允许公差;
│ 感官要求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 有数量限制的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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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按zbx 70004规定的方法检验。
6.2 净重
按qb 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
6.3 固形物
按qb 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
6.4 氯化钠含量
按gb/t 12457规定的方法检验。
6.5 重金属含量
按gb 5009.16、gb 5009.13、gb 5009.12、gb 5009.11、gb 5009.17中规定的方法测定锡、铜、铅、砷和汞。
6.6 微生物指标
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
7 检验规则
按qb 1006执行。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zbx 70005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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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广州市罐头食品工业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立阵 黄曦。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部标准qb 398—64 《五香猪排罐头》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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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2-31批准 1992-08-01实施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