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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sb/t 10024-92
2024-05-28 10:41    2786    中华厨具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sb/t 10024-92

technical condition for chocolate and chocolated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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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产品分类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用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白砂糖、乳制品、食品添加剂制成的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2 引用标准

2.1 gb 317 白砂糖

2.2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2.3 gb 9678 糖果卫生标准

2.4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3 术语

3.1 巧克力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称巧克力:

3.1.1 非脂可可固形物占产品净重的17%以上,可可脂占产品净重的10%以上者。

3.1.2 非脂可可固形物占产品净重的3%以上,可可脂占产品净重的10%以上,并且非脂可可固形物、可可脂与乳固形合计不低于产品净重的35%(其中乳脂肪占总重量的3%以上)者。

3.2 巧克力制品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称巧克力制品。

3.2.1 用3.1条所指的巧克力与可食食品混合或用可食食品作夹心时,其巧克力的重量占产品净重的40%以上者。

3.2.2 用3.1条所指的巧克力作外壳涂层时,其涂层面积占产品总表面积的70%以上,其重量占产品净重的20%以上者。

3.2.3 以糖衣等作涂层,用3.1条所指的巧克力作夹心时,其夹心重量占产品净重的30%以上者。

4 产品分类

4.1 巧克力

按所加辅料分,有牛奶巧克力、香草巧克力等品种。

4.2 巧克力制品

按加工工艺分为:

4.2.1 混合夹心类

将巧克力与可食食品(如果仁、干果)混合或用可食食品(如糖果、饼干、焙烤食品、膨化食品等)作夹心制成。如果仁巧克力。

4.2.2 涂层夹心类

将巧克力作食品(如液状物、糖果、饼干、焙烤膨化食品等)的外壳涂层制成。如威化巧克力。

4.2.3 糖衣夹心类以糖衣等作涂层,将巧克力作夹心制成。如巧克力豆。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的规定。

5.1.2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2 感官要求见表 1。

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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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巧克力 │ 巧克力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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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泽 │均匀一致,有光泽,不发花发白,符合该品种应有色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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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态 │块形完整,表面光滑,边缘整齐,大小一致,厚薄均匀;花纹清晰;无缺角

│裂缝,无明显变形,无明显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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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面紧密,结晶细密,口感细腻 │巧克力部分,结晶细密,口感细

组 织 │润滑;不糊口;无1毫米以上的气│腻、润滑;不糊口;无粗糙感。非巧

│孔,无粗糙感 │克力部分,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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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味气味 │香气适中,滋味纯正,符合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及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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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 质 │无眼可见的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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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单位包装│包装紧密、端正;无破损,无反包,无重包,无糖屑粘连现象;标签端正,

│标志内容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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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理化要求见表2。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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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 求

项 目 ├─────────┬─────────────────────

│ 巧克力 │ 巧克力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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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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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 │ ≥25.0 │ 属于巧克力的组成部分≥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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蔗糖,% │ ≤55.0 │ 属于巧克力的组成部分≤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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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度,μm│ ≤35.0 │ 属于巧克力的组成部分≤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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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销售包装标明的净重, ≤100g,不得超过±5%

│ 101-200g,不得超过±3%

净 重 │ 201-500g,不得超过±2%

│ 501-1000g,不得超过±1%

│ ≥1001g,不得超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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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967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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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商业部糖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商业部糖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食品工业研究所、上海儿童食品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嘉鹏、唐正中、赵发基、薛志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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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2-08-14批准 1992-12-01实施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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