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009.55-1996
食糖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代替gb 5009.55-85
method for analysis of hygienic
standard of sugars
────────────────────────────────────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糖、冰糖、方块糖、赤砂糖、红糖、淀粉糖制品、蜂蜜中各项
卫生指标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白糖、冰糖、方块糖、赤砂糖、红糖、淀粉糖制品、蜂蜜中各项
卫生指标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n 240 淀粉糖卫生标准
gbn 242 冰糖卫生标准
gbn 243 方糖卫生标准
gb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 5009.14 食品中锌的测定方法
gb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测定方法
gb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13104 白糖卫生标准
gb 13110 蜂蜜中四环素族*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 14963 蜂蜜卫生标准
gb 14964 赤砂糖卫生标准
篇 白砂糖、绵白糖
本篇适用于以甜菜、甘蔗粗糖为原料,经提取糖汁、清净处理和煮炼等加工制
成的白砂糖、绵白糖中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
3 感官检查
白砂糖的晶粒应均匀,干燥松散,颜色洁白,无带色糖粒、糖块、绵白糖质地
绵软。糖的晶粒或水溶液味甜,纯正,无异臭味,无异物。应符合gb13104
的规定。
4 理化检验
4.1 铅
按gb 5009.12操作,但样品不经处理,直接称取50.0g均匀
的样品,加50ml水溶解后移入1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混匀,
再吸取20.00ml样品稀释液测定。
4.2 砷
按gb 5009.11操作,但样品不经处理,吸取20.00ml上述糖
稀释液测定。
4.3 铜
按gb 5009.13操作。
4.4 二氧化硫
按gb 5009.34操作。
篇 冰糖
本篇适用于白砂糖经过熬制、保温、自然结晶加工制成的冰糖中各项卫生指标
的测定。
5 感官检查
冰糖应呈均匀清白或金黄色,半透明,有结晶体光泽,纯甜,无异味,无明显
杂质。应符合gbn 242的规定。
6 理化检验
6.1 铅
按4.1操作。
6.2 砷
按4.2操作。
6.3 铜
按gb 5009.13操作。
6.4 二氧化硫
按gb 5009.34操作。
第三篇 方块糖
本篇适用于以白砂糖为原料,加工制成的方糖中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
7 感官检查
方块糖应色泽洁白,表面光洁,外形规正,结晶体均匀,结构紧密,无杂质,
无异味,应符合gbn 243的规定
8 理化检验
8.1 铅
按4.1操作。
8.2 砷
按4.2操作。
8.3 铜
按gb 5009.13操作。
8.4 二氧化硫
按gb 5009.34操作。
第四篇 淀粉糖制品
本篇适用于以粮食和薯类等的淀粉为原料,经酶法或水解法而制成的饴糖、液
体葡萄糖、果葡糖浆和果糖等的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
9 感官检查
淀粉糖应为无色、淡黄色或棕黄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具有淀粉糖的正常风味,
无异味,无杂质,无霉变浮膜,应符合gbn240规定。
10 理化检验
10.1 砷
按gb 5009.11操作。
10.2 铅
按gb 5009.12操作。
10.3 二氧化硫
按gb 5009.34操作。
11.4 氰化物
按gb 5009.36操作。
第五篇 蜂蜜
本篇适用于以中华蜜蜂及其杂交蜂种酿造的天然蜂蜜经加工而成的产品中各项
卫生指标的测定。
11 感官检查
11.1 在常温下呈粘稠,透明或半透明的胶状液体,温度较低时可发生结
晶现象。
11.2 在液态时颜色应呈浅琥珀色至深琥珀色。
11.3 应具有蜜源植物特有的花香气味,味甜,无异味。
11.4 肉眼观察应无死蜂、幼虫、蜡屑及其他杂质。
应符合gb14963的规定。
12 理化检验
12.1 铅
按gb 5009.12操作。
12.2 锌
按gb 5009.14操作。
12.3 四环素
按gb 13110 操作。
第六篇 赤砂糖
本篇适用于以甘蔗或甜菜为原料,经压榨、煮炼等加工制成的棕红色或黄色的
砂糖中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
13 感官检查
晶粒均匀,颜色棕红或黄,味甜而略带糖蜜味,无潮解和发霉现象,不得有可
见的异物,无异味,应符合gb14964规定。
14 理化检验
14.1 铅
按gb 5009.12操作。
14.2 砷
按gb 5009.11操作。
14.3 铜
按gb 5009.13操作。
14.4 二氧化硫
按gb 5009.34操作。
第七篇 红糖
本篇适用于以甘蔗为原料,经压榨、煮炼等加工制成的片状或块状红糖中各项
卫生指标的测定。
15 感官检查
色泽应正常,味甜,无异嗅、异味及异物。
16 理化检验
16.1 铅
按gb 5009.12操作。
16.2 砷
按gb 5009.11操作。
16.3 铜
按gb 5009.13操作。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卫生防疫站、黑龙江省卫生防疫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
江苏省苏州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来源:易展食品机械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