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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2024-05-23 13:30    5375    中华厨具网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消息,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各地要从六个方面做好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优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

一是摸清底数、排查问题。各地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由省级局统一部署,县级局为主落实,发动乡镇或街道食品监督所的力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小作坊等食品市场主体开展一次大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认真排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实施“靶向监管”。

二是突出重点、严管重罚。各地要在基层食品监管机构组建初期,重点针对制售假冒侵权食品、销售过期或变质食品、集贸市场和小摊点食品来源不明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并强化对向农村输送食品的批发市场、学校食堂和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等场所和单位的监管力度,坚持严管重处,坚决遏制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创新机制、示范。各地要通过培育一批基层典型,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导向性和规范性;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创新,发挥各地食安办、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积极作用,利用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发动社会共治;重视基层建设,在人财物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监管制度,切实让监管力量沉下去。

四是创新思维、积极探索。各地要以《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为契机,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健全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五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属地责任。各地要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意识,发挥好各级政府的以及食品安全办的组织协调作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级政府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六是强化宣传教育、科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各地要在集中治理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宣传教育和示范作用,着力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整体素质,优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按照“保安全,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尤其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强化指导、规范和扶持,探索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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