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监局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一是与各时期的重点工作相结合。2011年“双打”期间,天津市质监局将有机产品认证专项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双打”认证专项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2011年9月“质量月”和2012年“两节”期间,对近3年内已获证或曾经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集中对大型超市卖场等流通领域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伪造、冒用、超期和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证书等违法行为,并邀请电视、报刊等媒体共同参与,给予正面宣传报道。
二是各区县局检查和市局督查相结合。指导各区县质监局借鉴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巡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明确了辖区内获得各类食品农产品认证的企业监管责任,在各区县局负责本辖区获证企业认证有效性日常监管,并对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我处结合专项检查方案,有针对性的对重点区县局进行督查,并进行业务指导。
三是生产领域监管与流通领域检查相结合。既对我市有机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和获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认证要求进行日常监管,也对我市大型商场、超市、有机产品、进口食品专营店等有机产品销售流通领域主渠道的有机认证标志、证书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是监管与分析相结合。根据各类有机产品认证的风险程度、社会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对在国家认监委网站“食品农产品查询”系统无信息或与信息不符的认证证书、标志等情况,予以重点关注,查实持证企业、发证机构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基础性保障。
五是监管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在有机产品专项检查工作中,市质监局组织认证执法人员在依法检查的同时,还多次对有机产品持证企业、大型商场、超市负责人进行有机产品认证知识宣贯普及,使之了解有机产品认证的工作流程,有效证书的鉴别方法等知识。与天津电视台、北方网等各大主流媒体密切协作,进行有机产品认证相关知识和监管工作的专题宣传报道,提高了有机认证的社会认知度和人民群众的辨识能力,既宣传了质监系统的工作动态又正确引导了有机产品消费,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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