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官网公布了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活动的最新结果:有86.91%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82.37%的受访者认为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普遍存在,92.33%的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的原因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差异化营销。同时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局和市商务局召开了专项调查,发现利用平台信息优势实施大数据“杀熟”的现象在相关的互联网平台泛滥。
目前大数据“杀熟”最集中的四个领域分别是:网络购物、在线旅游、外卖和网约车。
老客户在同一个平台买同一个产品或服务,看到的价格要高于新顾客所看到的价格;以往消费能力较高的顾客看到的价格要高于以往消费能力较低的顾客所看到的价格。例如,同一家外卖和同一个酒店房间,老客户在网上看到的价格有时反而要比新客户高。
大数据“杀熟”是互联网公司利用收集到的消费者信息来分析和预测消费者行为并收取不同价格的行为。对于消费者而言,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反杀熟”。例如,安装多个app并替换使用软件来对比价格,无形地增加了消费成本;对平台来说,“精通”大数据“杀熟”的行为是一种不诚实的商业行为。
那么,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如何避免被大数据“杀熟”呢?
一是一旦发现被互联网平台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就应减少使用频率,及时保存证据,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报告,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呼吁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约束作用,限制平台定价和收集数据的行动,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三是呼吁设立专门监督检查机构,创新大数据监管方法,促使互联网平台诚信经商,对这种新型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方式进行监督处分。
无论是从消费者的直观感知,还是深入研究企业背后利益驱动力以及逐步加大国家监管力度来看,“大数据杀熟”似乎已成为全社会的一种新名词。
但是,新问题需要全面客观地对待和理解。平台或者商家主动以优惠的形式补贴新用户,该如何定义?这些实际上不被大数据所熟知,因为优惠券的运营方式由来已久,例如肯德基和麦当劳大量发放了优惠券,目的是为价格敏感用户提供更多折扣。
从经济、法律、产品运营和互联网发展的角度来看,有关部门已经对“大数据杀熟”的主题进行了客观中立的深入讨论,包括如何定义,区分以及如何避免被大数据“杀熟”。
区别大数据“杀熟”和传统差异化定价可以有一个简单有效的判断标准,即商家是否隐瞒了相同产品的不同价格或同一产品的价格的存在?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定时是否知道存在不同的价格?如果商家没有隐瞒它,且消费者知道有不同的价格并自愿选择,就不算大数据“杀熟”。
来源:机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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