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网对市民在苏宁电器买空调一年半未发货一事进行了报道,23日,在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下,苏宁电器与符先生也协商成功,苏宁承诺第二天将空调送到符先生家里,但是符先生却突然推迟不收货,并在昨天下午提出新的和解条件,要求苏宁电器赔偿给他精神损失费用2000元。
据了解,24日上午,苏宁电器的送货人员将空调打包后,给符先生打电话询问送货时间,符先生称自己在忙工作,上午没有时间签收空调。到了下午,符先生也以同样的原因回绝了苏宁的送货人员,接下来的几天,符先生称自己出差,不在海口不能收货,直到28日的下午,苏宁电器的客服人员接到了符先生的来电,符先生在电话里表示,要求苏宁必须赔偿他的个人精神损失费两千块,赔偿后他再决定要不要送货或者是退货。
“这种要求已经超出了我们商家的经营原则,我们没有办法接受”,苏宁电器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双方都存在过失的情况下,苏宁电器为尽快解决符先生的困扰,已经安排绿色通道优先为符先生安排送空调,在得知符先生提出的新和解条件后,他立刻跟苏宁总部联系,通过跟苏宁公司总部的商议,最终苏宁电器决定拒绝符先生的这种要求,“我们是希望顾客和商家都拿出诚意来解决问题,对于不合理的要求,我们也不能无限制的退缩。”
今天下午,苏宁电器的相关负责人联系到符先生,和符先生进行了第二次的协商工作,苏宁电器表示,经过跟苏宁总部的商议,也出于解决问题的诚意,最终提供了三个方案供符先生慢慢考虑,第一,如果符先生同意,苏宁电器的工作人员会立刻上门安装送货;第二,如果符先生觉得耽误用空调的时间过长,选择退款,苏宁电器会无条件满足;第三,如果符先生对自己选购的这款空调不满意,可以去店面选购新款,产品价格会按照市场最低价出售。经过双方2个小时的协商后,最终,符先生同意选择第三个方案来和解与苏宁电器的纠纷,并于明天上午10点前往苏宁电器的明珠广场店选购商品。
来源:白电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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