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2017年第1批:吸油烟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这次主要抽查了河北、江苏、浙江等6个省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吸油烟机产品,经检验,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达8.3%。
这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gb 19606-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t 17713-2011《吸油烟机》、gb 29539-2013《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的要求,对吸油烟机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吸油烟机噪声限值,空气性能(风量、风压),能效等级(全压效率、待机功率、关机功率、常态气味降低度)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共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涉及的不合格项目有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吸油烟机噪声限值、空气性能(风量)、能效等级(全压效率)等。
来源:小家电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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