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答复|关于食品标签中委托者、生产者标识方法咨询
2024-05-20 13:58    8122    中华厨具网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1、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条:采取委托方式加工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应当在产品或者其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分析:按此委托企业和生产商都应标识

2、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第八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分析:按此要考虑委托商有没有生产许可资质,如有可仅标识委托商名称和地址

3、根据《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分析:按此可仅标识委托单位名称、地址及产地 以上是国家目前对产品标签中委托商和生产商信息标识要求,存在不一致,现在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

(1)有委托企业委托生产时,产品标签上,是否可只参考gb7718,仅标识委托者名称,地址及产地 (2)企业a委托企业b,企业b无生产许可,企业b委托有生产许可的企业c进行生产,此种情况下,可以仅标识委托企业a的信息,或仅标识委托企业b的信息吗? 烦请领导百忙中查阅,期待您的答疑!

答复内容:

您好!您于2023年9月11日的来信收悉,现对您咨询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6.1.3规定:受其他单位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第五十条解释: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仅标示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时,应用“产地”项标示受委托企业所在地域。

二、食品委托生产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合同约定,由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为其代为生产食品的行为。受托方应当为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范围应涵盖受委托生产的产品品种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