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厨具导购网站首页 频道列表
新规发布首周,盐城开出50份责令改正通知书
2024-05-20 10:28    6161    中华厨具网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从12月1日起

全面禁用“生鲜灯”

《办法》施行后

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

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

是否还存在“生鲜灯”呢

办法实施首周,盐城市市场监管系统市、县联动,采取检查、督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全市生鲜灯使用和更换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截至12月8日

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176人次

检查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户1829户次

发现使用“生鲜灯”389户

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0份

开具行政处罚单8份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地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实现检查点位、检查重点全覆盖。对给予警告后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照明设施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将加大处罚力度,拒不改正的,将按照办法规定从重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醒

按照《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进行投诉举报。

供稿:市局食品经营处、相关县区局

审稿:市局应宣处

编辑:李倩 王瑾

来源: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版权/免责声明:
一、本文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涉及各类版权问题请联系及时删除。
二、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三、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华厨具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中华厨具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厨具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厨具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厨具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