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环经济开发区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电磁炉换新后再度损坏要求全额退款的消费投诉,经调解消费者成功退回原购买价215元。
今年5月8日,消费者马先生在芦浦镇某超市购买了一个电磁炉,5月28日,马先生称该电磁炉“炸了锅”,即电磁炉炉体炸裂了一道口,无法使用。马先生要求换新,超市方起初让马先生“补点钱”才肯换,马先生坚决不肯,之后超市方答应拿去维修。一个星期后,马先生发现超市方还给他的是一个旧的电磁炉,一再坚持之下超市方终于答应给马先生换个新的。但这个新的电磁炉仅仅用了22天又“炸了锅”,这次马先生不愿再换新,要求超市方退给他当初购买电磁炉所花的215元,但超市方不愿退款。双方僵持不下,于是马先生近日来到开发区工商所进行消费维权投诉,希望工商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后,该所调解人员先电话联系了该超市,详细了解这起消费纠纷发生的起因、经过。期间,调解人员对超市方曾主动协调双方矛盾予以肯定,并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最后建议双方组织一次座谈,由调解人员作公证人,共同协商解决纠纷。超市方在听取调解人员耐心分析后,表示不需要面对面协商,答应马上全额退还马先生215元。此次消费纠纷以电话调解方式圆满解决。
来源:体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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