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我所正式改制为科技型企业,经国务院批准加入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为了加快科研院所市场改革进程,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统筹发展资金,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经国机(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国家财政部对资产评估结果与国有股权设置批复和国家经贸委同意,以我所作为主发起人,并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理合洛阳润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创投资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共同发起创立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逼供内争取下一步上市发行股票。在公司筹建过程中,得到了洛阳市、河南省政府的权利支持,先后获得省国税局同意股份公司注册后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市政局对我所购置土地免交契税的照顾。经过7个过月的紧张筹备,完成了大量前期基础工作,于2001年11月22日在洛阳成功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12月9日在河南省工商局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取得了营业执照,全部完成了公司成立所需的法律程序;12月26日完成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员办事处登记,正式进入上市辅导期;12月29日在我所举行了隆重热烈的公司揭牌仪式,股份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依法正式运营。
股份公司股本总额4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其中洛阳轴承研究所持2720万股,占总股本68·,其他9家企业持1280万股,占总股本32%。
股份公司的创立是国机(集团)公司所属科研院所股份改制第一家,也是驻河南省科研所的第一家。创建股份公司是我多改革进程中的最大决策,它在我所的发展史上树起了一面旗帜,为我所今后的发展建起了一个平台,为实现跳跃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意义深刻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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