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湖州轴承总厂是一家国有企业。据退休职工反映,1996年4月,由湖州市政府协调,浙江双力集团有限公司兼并湖州轴承总厂,兼并后湖州轴承总厂的人、财、物统一由双力集团管理,债权、债务全部由双力集团承担。然而兼并后仅半年,即1996年11月,湖州城郊法院便裁定湖州轴承总厂破产,破产清算小组于1997年3月10日将轴承总厂的全部财产以1208万元拍卖给双力集团,不到一年时间双力集团由兼并方变成了买受人。2003年5月,双力集团领导层突然通知原轴承总厂退休职工以“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的身份进“社保”时,退休职工们才知道自己的企业早在7年前就破产了。
退休职工们说,法院裁定从国有资产中提取269名退休职工安置费为“未参加统筹和统筹不足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用1381万余元”,然而双力集团根本没将这笔安置费交入医保,致使退休职工无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医保待遇。
据了解,浙江双力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下有8家独立法人的单位,2002年,双力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湖州机床厂有限公司上升为母公司,由自然人持大股,国有股仅剩21%。同时,双
力集团注销。根据法院的破产裁定书,轴承总厂实有资产总额为1576万余元,但负债总额高达2275万余元。
据现湖州机床厂有限公司董事、原双力集团兼并轴承总厂工作组组长陈增明说,1996年,双力集团兼并轴承总厂是行政方式“拉郎配”,兼并后轴承总厂审计结果是严重资不抵债,于是市政府决定改兼并为托管,然后进入破产程序。通过拍卖,双力集团以1208万元买下轴承总厂,然后注入资金组成了湖州轴承有限公司。
陈增明说,当时双力集团出的1208万元连退休职工的安置费都不够,所以轴承总厂的退休职工没有进入医保。湖州轴承有限公司经过7年运转下来,现已到了破产边缘,我们向市里争取到政策,准备这次让退休职工进社保,但退休职工不理解。
陈增明承认,限于当时的经济环境和政策,在轴承总厂的兼并、破产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也没有召开职工大会,但他强调这是“历史遗留问题”。
原轴承总厂退休职工们认为,现在进社保和1997年进社保享受的待遇完全不同,因此职工们不同意。
他们还说,从原轴承总厂变更的过程看,退休职工被剥夺了知情权,双力集团搞企业假破产、真逃债,蒙骗了退休职工,挪用了退休职工的安置费,使他们不能享受医疗待遇,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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