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5月1日起施行
4日上午9时,李龙(化名)迫于多方压力到交管部门投案自首。至此,门头沟“5·3”交通肇事逃逸案16小时内告破,李龙成为《交通安全法》颁布后北京终生禁驾第一人。
3日17时40分左右,门头沟区城子大街汽车十厂门前,一辆白色捷达小客车将一行人撞倒后逃逸,伤者经医院
抢救无效死亡。门头沟区交巡支队接警后迅速组织事故民警进行现场勘查、访问围观群众、寻找目击证人。根据目击者提供的后四位车号,民警上网反复查询,锁定了4个目标。随后民警们连夜赶赴昌平、通州等地进行排查。最后,将目标锁定为家住通州区的李某。
4日上午9时,事故科民警在通州交通支队民警的配合下找到李某,李某称肇事车为其侄子李龙所有。民警立即让李某联系李龙,得知此时李龙迫于多方压力已经前往交管局事故处投案自首。
据了解,虽然李龙有自首情节,但肇事逃逸行为将使他终生失去驾驶资格。 (京华时报) (记者钱卫华 通讯员梁根利)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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