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时30分,市检一分院的邓岩检察官担当公诉人,出庭指控史晓龙、曹宇、刘晨等3人犯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因涉及国家秘密,市一中院采用不公开方式审理了这一案件。凡是与该案审理无关的人员,包括法院内部其他人员,均被谢绝参加这一庭审。
据悉,庭审一直持续到中午12时许。在走完了所有的庭审程序后,担当审判长的王东法官没有就此案做出宣判。史晓龙、曹宇、刘晨等3人,每人都为自己聘请了2名律师。庭审时,这6名辩护律师出庭为他们做了有罪但罪轻的辩护。
新闻背景
据市检一分院指控,2003年9月19日,原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务处教务科副科长的史晓龙,在与原东方大学城宇航培训学校教师曹宇预谋后,利用史晓龙负责保管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试卷的便利条件,将试卷内容偷出。随后,曹宇伙同宇航培训学校负责人刘晨,将试卷内容分别在廊坊市东方大学城、中国地质大学举办的考前辅导班上泄露。此外,这些内容还被他们公布在宇航培训学校的网页上。(记者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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