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刘二巧在父母包办下与张某结婚。但婚后丈夫便开始了对她的虐待。2002年,为躲避丈夫虐待的刘二巧来到北京,投奔儿女。但不久其丈夫也追到了北京,继续对其进行虐待。2003年12月15日18时许,在本市丰台区长辛店连山岗128号刘二巧的暂住处,她再次遭到丈夫的虐待和威胁。忍无可忍的刘二巧就趁丈夫张某酒后熟睡之机,用绳子猛勒张的脖子,造成张当场死亡。后在儿女的陪同下投案自首。法院审理期间,刘二巧山东老家的100多名村民和其在北京暂住处的邻居都为其作证求情。
法院认为,刘二巧因被丈夫长期殴打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其有曾被丈夫长期殴打的酌定从轻情节和投案自首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判处,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记者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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