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在起诉书中称:2004年2月19日下午,她到海淀区北师大东
门路西侧麦当劳餐厅就餐。用餐时发现两名男子正在偷自己的东西,便和身边同学与窃贼争夺,同时用手机报警。当时,他们还向在场的店员大声呼救,但那些员工却视若无睹,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主持正义。见此情景,歹徒更加张狂,当众持刀对小张大打出手,最终在无人阻挡的情况下从店内逃走。事发后,小张经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损伤,精神上也受到极大伤害。(文/程婕 李泉泓 王雪林)
【】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力求安全及时、准确无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转载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电话:4007-1100-10
扫码在手机上查看
手机站
微信小程序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