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指出,法官要有甘于寂寞的品格,法官的职业要求其成为一个深居简出的人,虽
然不一定与世隔绝,但不应是一个风云人物。法官与律师是一种职业关系,要保持法官职业与律师职业的距离,理顺法官职业与律师职业的关系。在诉讼中,法官与律师不是对手,也不能成为“亲密朋友”。肖扬还提出,律师是案件审判的亲历者,法官只要与其中一方律师有不正常的关系,另一方律师就有权揭发、检举。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指出,作为律师,与法官的接触只能限定在法定范围内,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不得宣称其与受理案件的法院法官有亲朋、同学等关系,法官与律师之间不得有一般社会习俗意义上的礼尚往来关系等。(首席记者 赵中鹏)
法官不宜改行做律师
昨天,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提出,应该倡导刚毕业的法律专业大学生先去做律师再做法官,提倡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做法官,而不提倡法官改行做律师。
肖扬院长提出,我们不能干涉个人的职业选择,但我们可以通过制度,逐步实现法官职业与律师职业的不断合理化。他说:“我们提倡刚毕业的法律专业大学生先去做律师,以获取诉讼经验和社会阅历。”
肖院长还提倡经验丰富,资产富有的律师进入法官队伍。但他同时提出:“相反,我们不提倡法官转行当律师,或者在背后做中介,因为这对司法公正将是一个极大的冲击,也将对其他律师形成不公平的竞争。”(首席记者 赵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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