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新近发布的2003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显示,目前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3.67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25.06平方米,中部地区21.99平方米,西部地区23.05平方米。
公报指出,2003年,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城镇住房建设持续较快发展,房地产业快速增长,城镇居民居住水平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和改善。2003年底,全国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40.91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9.11亿平方米,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重为63.24%。
全国城镇私有(自有)住宅建筑面积71.44亿平方米,住宅私有(自有)率为80.17%。东部地区私有(自有)住宅36.2亿平方米,中部地区20.26亿平方米,西部地区14.97亿平方米,住宅私有(自有)率分别为81.05%、78.42%和80.47%。 (吴月)
(责任编辑:熊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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