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系北京师范大学2002届专科毕业生。2000年11月17日他同工商银行签订了《国家助学信用贷款合同》,从2000年11月24日到2002年4月10日,共借得
16500元学费和生活费。毕业后,他一边打工一边还了8000余元。
今年5月,他考取了海南大学研究生。但是,高兴之余他却不得不面对严酷的现实:上研究生需要高额学费,今后他将无钱还贷。于是,他只好向工商银行申请还款合同延期,但是被拒绝了。为此,他称走上法庭没有别的目的,就是希望法院能判令银行批准他的还款延期申请。
关于小陈的贷款能否延期的问题,昨天记者向工商银行作了咨询,银行工作人员称,依有关规定,只对本科生升为研究生的学生可办一次延期,且必须提前办理手续,但没有专科生直接升为研究生的延期规定。目前西城区法院已受理此案。(首席记者 赵中鹏)
(责任编辑:孙佳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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