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步程序为,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要求到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须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向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符合就读条件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开具标注“农民子女”字样的“在京借读证明”;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应持“在京借读证明”,非小学一年级借读学生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到暂住地附近的公办小学、初中或经批准的民办学校联系就读。
市教委要求,学校应负责通知已在公办中小学借读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家长,按照上述规定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办理标有“农民子女”字样的“在京借读证明”,以免收其借读费。(记者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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